(资料图片)

施塔姆勒,关于施塔姆勒介绍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 鲁道夫·施塔姆勒(RudolphStammler,1856年-1938年) 施塔姆勒出生于德国黑森省阿尔斯费尔德,1885年在马堡大学,1916年至1923年间在吉森、哈雷、柏林等大学担任法学教授,对罗马法、民法有较深的研究。

2、他期望打破实证主义法学和历史法学在德国、西班牙、拉美各国的甚为巨大。

3、他的主要法哲学著作有:《以唯物史观论经济和法》(1896)、《正当法的理论》(1902)、《法学理论》(1911)和《法哲学》(1922)。

4、其中《正当法的理论》集中表达了他的法哲学思想。

上一篇:全球热讯:市场风向标|北向资金年内首次月度流出,释放了什么信号?

下一篇:最后一页

x

推荐阅读

更多